一、买了期房开发商跑路了怎么解决
1、房屋买卖合同上有公司的盖章,买房的人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
2、到法院起诉公司,并停止还贷款,向公司主张已缴纳贷款极其利息。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期房买卖存在的风险:
1、根据图纸买房购房者看到的大多是户型的平面图、整个楼盘的效果图而不是实物,许多开发商将户型平面图做的简单而模糊,使得有关面积、户型、装修标准难以准确进行判断;而楼盘的效果图则渲染得十分精美会造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如果在交房后与开发商宣传的差距较大则会造成损失。
2、对于开发商的情况难以把握。如果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因为资金不足使工程停顿;或因技术实力不足造成建设质量的降低;以及在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原来的设计或承诺尤其是对小区的配套设施和环境绿化的变更等情况,这些都会给消费者造成巨大的损失。
3、市场的行情和价格难以预测。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付款后,因为市场因素的作用,房价会产生波动。如果涨价则购房者受益;如果跌价则购房者会遭到损失。
三、期房的优势分析:
(1)先期预购,户型、位置利于选择。由于订的是未竣工的房屋,销售工作刚刚开始,开发项目的所有房型都有,朝向好的户型也在其中,购房者有了比较大的选择余地。
(2)价格能给予较大的优惠,一般为5%~10%,甚至更多。开发商开发一个楼盘一般需要1年~2年的时间,甚至更长。为了及时收回现金,对购买期房持极大的欢迎态度。
(3)付款轻松,随施工进度付款,一般分为三次。首次付款时间为取得预售证时,一般仅付1万元~2万元的定金和总房款10%左右的首期房款;第二次付款时间是工程进行到一半时,付款额约为总房款的60%;第三次付款时间为房屋已经交工或即将投入使用时,购房者将余下的款项付完,同时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也可选择按揭付款。如果是一次性交付全款,可获得更大的优惠。
(4)工程质量随时可见,便于监督和提出意见。从付完定金的那一刻起,购房者就可随时去观看工程进度,对于房屋结构、墙体构造、水暖电等设备管路、管线、接口这些建好以后不易观察的部分,这时都可一览无余。
四、期房与现房的区别与联系
按国家销售“现房”的规定,已经盖好的房子,不等于是“现房”,已经有人入住的房子也不等于是“现房”,而已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才叫“现房”。现房是指开发商已办妥所售项目的《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即整体竣工并通过验收,购房者在购买现房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即买即可入住。
现房比期房好卖很多,这是所有玩房地产的人的共同印象。无论怎么选,现房都是拿来就用,投资风险和投资回报周期都远远优于期房,可控性要远远优于期房。频繁的加息也让投资买房的人更关注现房。
而现房比期房好卖的另一大因素则是现房尤其是二手房还有一定数量的小户型,位置也相对较好,交通和周边设施也经过检验。有这样靠谱的房子,干嘛要眼睁睁死盼着期房呢
所谓期房,是指开发商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但还没有竣工的房屋。一般情况下,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大产权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称为期房。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应当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所谓现房,是指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并取得大产权证的房屋。一般情况下,是指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便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商品房大产权的商品房,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手续并取得产权证的商品房。
期房和现房的称谓,实际上是根据楼盘建设和销售的不同时段来划分的,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期房都会转化为现房的。
期房与现房相比较,期房最主要的优势就是价格优势。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要低于相同条件下的现房价格。这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减少资金的投人,同时也降低投资风险,要通过降低房价来获得购房者的支持。但是这种价格的差别也是相对的,它取决于将来房价的涨幅情况,当未来房价上涨时,这种价格优势是现实存在的,而当将来房价稳定或者下降时,这种价格优势实际上就不存在了。